2022年三资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解放思想,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群众参与调整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一是组织农民外出考察,帮助农民打开眼界,寻找思路,激发调整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组织科技培训,鼓励农民参加农广校学习,带领农民到发展快的地区实地参观;聘请专家教授到我乡举办培训班,邀请专业技术员长期巡回指导生产、传授科学技术,帮助农民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三是建立农技人员帮扶制度,充分发挥技术带头人的作用,在生产中学习专业知识,进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平衡发展。

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结合土地增减挂项目和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对我乡北方四村开展土地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治农田面积xxxx万亩;积极引导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因地置宜,以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扶持、扩大规模养殖,把生猪、白鹅养成具有地方代表性的拳头产品;积极扶持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推动农村整体脱贫奔小康。

三、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加快奔小康步伐

1、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配合业务部门做好庄点规划和测绘工作,在对xx个村街的村容村貌进行彻底整治的基础上,高标准完成x至x个示范点的建设。

2、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维护好“三无”乡镇工作基础,全面完成计划生育的各项指标。

3、继续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落实中央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央、区市直补工作。

4、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抓好“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载体,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发展纳新一批_员,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和班子建设。继续抓好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5、充分利用农村电商平台搭建,把全乡优势资源和农产品与互联网相结合,打造农村电商促进农民增收。

6、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重点是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各类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苗头性预防工作,减少群体性上访,努力降低各类案件的发案率,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的良好社会秩序,为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以下是与乡镇年度工作总结暨2022年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

2022年三资工作计划 第2篇

(四)加强监督执纪。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纪检_门要实行直查快办或挂牌督办,对共性问题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对重大的贪腐问题或问题线索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实行提级监督,形成警示震慑。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2022年三资工作计划 第3篇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为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为依据,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集中清理整治违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侵占集体资金、资产、侵害农民权益、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由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审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组织协调和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靠实责任,认真组织和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按乡镇汇总上报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检查要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3.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三、检查时限:***年*月**日至**月**日。

四、检查范围:全县**个乡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至**年**月**日所拥有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五、检查内容

(一)资金使用方面

1.村级集体资金(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问题;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2.村集体账户存款是否存在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3.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和无审批的大额现金支出(如工程款、材料款及办公用品等)现象;

4.现金、存款是否严格执行日清月结、账账相符的对账制度;

5.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6.村集体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使用专用统一监制票据,并及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7.村集体各项收支票据是否做到手续完备,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原始票据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开支票据,做到不付款、不报账、不入账;

8.是否严格控制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

9.是否存在擅自举借新债的现象。

(二)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1.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建立,是否将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全面纳入了帐内管理,并做好了台账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4.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是否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1)是否实行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制度;(2)拨付是否及时足额;(3)征地程序是否完备,是否执行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公示制度;(4)按政策应该兑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的兑付情况;(5)留归集体管理使用的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6)在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费发放、管理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筹资筹劳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是否突破规定的筹资或筹劳上限;(3)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4)所筹资金和劳务是否用于村民会议所议定的项目;(5)筹资筹劳过程及资金劳务使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3.国家对农户的专项补贴资金:主要对种粮、农机、良种、退耕还林等专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重点是:(1)补贴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截留补贴资金的行为;(2)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3)补贴资金是否用于专项补贴,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4)符合补贴政策的农户是否及时、足额拿到补贴资金,是否存在克扣农户补贴的行为。

4.农民负担是否有另立收费项目或搭车加码收费的现象。

5.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是否开展专项审计,是否有擅自举债,增加村级债务的现象,是否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六、检查方式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分乡村自查自纠、县级重点检查、全面整改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乡村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要成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织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通过村级财务审计、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重点摸排,全面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梳理列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自纠专题整改报告。自查自纠必须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县级重点检查阶段(*月*日*月*日)

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县财政局牵头,审计、农业农村部门配合,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100%,着重检查乡村自查是否认真细致,是否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对自查没有问题但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乡村要严肃处理。各检查小组要按规定时限汇总填报相关表册,并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在重点检查结束时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整改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村要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检查小组要对确定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跟踪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县上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财政、审计、农牧及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乡镇自查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要组建工作班子,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强化部门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在人员、车辆上给予充分保证,抽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

3.严把政策界限。专项检查工作要始终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合规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搞清事实,分清责任,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因失职、渎职造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三资”流失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现的贪污挪用、转移集体资产以及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贪污等问题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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