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回迁合同范本 第1篇

拆迁人: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规定,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回迁择房协议如下

1、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选择____(门牌号)面积__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测绘机构测丈为准,届时按实结算)、使用性质为的房屋共套作为调换房屋。甲方未能按期让乙方择房,应在本回迁择房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共计_________

2、乙方选择房屋面积超过(少于)甲方应补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层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_________),经(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同意,由乙方(甲方)分别按_________层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层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乙方)增购(收购),增购(收购)款共_________元。增购(收购)部分的房屋产权归乙方(甲方)所有。

增购(收购)款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逾期支付增购(收购)款的,逾期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日的违约金。

3、其他补偿安置有关事项,按双方原有协议执行。

4、本回迁择房协议书是_________号(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号)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约定或说明:_______________

6、本回迁择房协议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原址回迁合同范本 第2篇

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优秀协议模板

拆迁人 :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双方原签定的《补偿协议》,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被拆迁房位于xxxx,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详见双方签定《补偿协议》中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房屋、房屋内外的附属设施、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的其他全部建筑物总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元)。(具体计算方法详见《补偿协议》中的约定)

第二条:乙方自愿选择甲方给乙方回迁的楼房位于XX区XXX镇XXX组XXX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室和 号楼 单元 层 室,共 套。

第三条:乙方现选择的回迁楼房 套,共计面积

平方米(交房时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乙方回迁楼房总价格: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元)。(回迁楼房总价格即以下第1项+第2项)

回迁楼房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

1、按回迁价计算:根据《补偿协议》乙方可以按回迁价计算的回迁楼房面积是平方米,每平方米按回迁价 元计算(根据不同楼层,执行不同回迁价格),金额 元。

2、按甲方售楼部现行挂牌价计算的楼房面积及金额:乙方应按甲方售楼部现行挂牌价计算的楼房面积平方米(计算方法:),每平方米按甲方售楼部现行挂牌价 元计算,金额

乙方自原选择的车库位于XX区XXX镇XXX组XXX小区 号楼 号,共 套。面积平方米(交房时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 元,车库的总价格: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四条:甲方给乙方的回迁楼房、车库总价格与甲方应给乙方的补款总额之间的差价的处理方式:

1、如甲方的回迁楼房和车库金额小于乙方补偿款金额,甲方将差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元)(计算方法:补偿款-回迁楼房款)一次性退给乙方。

2、如甲方的回迁楼房、车库总价格大于乙方补偿款,乙方再给甲方补交房款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元),(计算方法:回迁楼房款-补偿款)。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时或在三日内将此款全部交清,否则甲方可以将此房收回,另行处理。

第五条:甲方给乙方回迁房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面积为准,双方最后结算时,依据回迁楼房实测面积和本合同约定的.回迁楼房面积之间的差额,按第三条方法计算,长退短补。

第六条: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被拆迁房屋交给甲方,并搬离被拆迁房屋。如上述被拆迁房屋由他人使用的,乙方负责与实际居住人交涉,乙方应通知实际居住人将被拆迁房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或实际居住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搬离的,每拖延一天,乙方给甲方承担违约金500元,直至给甲方交回被拆迁房屋为止,并且甲方有权申请相关部门强制搬离拆迁。被拆迁房屋已作价补偿的设施必须保持原状,不得损坏、调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补偿价双倍赔偿。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该房的《土地使用证》交给甲方。

第八条、乙方从被拆迁房屋搬离并给甲方移交被拆迁房屋时,由甲方派工作人员和乙方共同对被拆迁房进行查验,双方共同签署被拆迁房屋的验房单,乙方提供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将交清被拆迁房屋水、电费的单据交付给甲方。

第九条:乙方产权如有抵押或纠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或自行解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接到由甲方发出的《领钥匙通知》后15日内领取回迁房钥匙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须承担该房屋自通知领钥匙之日起该房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暖、电、物业等费用)。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如乙方和甲方签订了本协议后,乙方在应给甲方移交被拆迁房屋时,出现乙方拒绝给甲方移交被拆迁房屋或乙方提出其他理由拒绝给甲方移交被拆迁房屋的情形,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甲方的全部楼房,并且甲方对乙方回迁楼房的装修价值不予补偿,乙方的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具有先予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事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

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址回迁合同范本 第3篇

卖房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买房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甲方所有在建回迁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约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楼房以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该回迁房屋是符合现有国家及______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必须保证拥有该回迁房屋的独立产权;无任何产权争议及纠纷,并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甲方保证该回迁房屋手续真实有效,回迁房屋地址在_______________区域,甲方保证该回迁房屋有效顺序为第 _______________号。否则,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予以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按合同第四项。

三、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和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回迁房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合同,并认可在这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的效力。

四、乙方将购买房屋款项一次_清后,甲方将房屋所有手续交付乙方。自甲乙双方交接之日起,双方信守合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双倍房价的违约金既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违约赔偿。

五、乙方负责办理过户各种手续,并承担过户费用。

六、乙方办理房屋入住和产权过户的手续时,如需要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和及时到场时,甲方无条件负责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不配合,属违约行为。

七、房屋拆迁中的拆迁补偿过度费归乙方所有,如需领取甲方予以配合协助。

七、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并永久有效。

甲方产权人: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甲方共同所有人:_____________

原址回迁合同范本 第4篇

为做好棚户区居民住宅房屋回迁安置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回迁安置工作有序、平稳开展,依据省、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结合《舒兰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舒兰市棚户区居民住宅房屋回迁安置方案》。

一、棚户区居民住宅房屋回迁安置的原则

(一)回迁安置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搬迁顺序号由回迁户在回迁安置协议签定的户型范围内,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屋。

(二)安置房源数与回迁安置户数等同。回迁安置房源的确定,原则上整栋安排,整栋安排有剩余的以整单元安排,安排不满整单元的,在安置前由公证部门和回迁户代表参加抽签确定安置房。确保安置房源数与回迁户数等同。

(三)回迁安置房屋只限于设计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回迁安置区域原则上按规划在原拆迁区域进行回迁安置。按照规划要求,需异地安置的,由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确定回迁安置地点,并予以公布。

二、回迁安置的方法和步骤

(一)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回迁的具体安排,包括各项工作的时间和办公地点、联系人等,告知回迁户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登记或选房。凡逾期不登记或不参加选房的回迁户均按放弃选房权利处理。由公证部门公证,按户型从剩余安置房中选择回迁安置房屋。

(二)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工作全部完成后,对参加选房回迁户的搬迁顺序号和协议选房户型情况以及安置房源情况进行公示,其中房源注明是现房还是期房,期房预计的回迁时间。公示板标明小区总平面图、安置楼的每层平面图、安置房编号、面积等,便于回迁户了解。

(三)组织回迁户选定房屋。按回迁安置区域,同区域回迁户集中召开选房大会,由回迁户按搬迁顺序号依序自主选定回迁房,选房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确保回迁选房公平、公正、公开,使选房工作有序进行。回迁户选定房屋后,发给选房确认书。

(五)办理回迁结算手续。回迁户凭选房确认书及相关证件到结算办理地点,按房产部门实际测量的回迁安置房屋面积结算差价,办理回迁手续,领取入户单。

(六)验房交钥匙。回迁户凭入户单等手续到回迁房现场领取钥匙,并对回迁房交接验收。

(七)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三、费用结算

棚户区居民办理回迁手续应结算的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上靠户型面积差价款、增加面积款、进户费。

(一)上靠户型面积差价款

1、回迁户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回迁安置面积不足36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回迁户按620元/平方米交纳费用,产权归回迁户所有。回迁户无力出资的部分产权归公有,由回迁户按政府公有房屋租金标准签订协议,交纳租金。

2、回迁45平方米以上户型的,由拆迁人根据回迁安置面积就近上靠回迁安置户型安置。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回迁安置面积相等部分,互不结算差价;超出部分,由回迁户按800元/平方米交纳费用,产权归回迁户所有。

回迁安置面积超过最大回迁安置户型,由回迁户自主选择分套户型安置。分套安置合并计算的建筑面积超出回迁安置面积9平方米以内(含本数)部分,由回迁户按800元/平方米交纳费用,9平方米以外(不含本数)部分,由回迁户按市场价格交纳费用,产权归回迁户所有。

回迁户书面申请要求就近下靠回迁安置户型安置的',回迁安置面积超出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互不结算差价。回迁安置面积超过最大回迁安置户型,且回迁户书面申请不要求分套户型安置的,安置最大户型后,超出面积部分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补偿给回迁户。

3、回迁安置面积是指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拆迁补贴建筑面积之和。

(二)增加面积款回迁户就近上靠户型后书面申请再增加面积部分,由回迁户按市场价格交纳费用。

(三)进户费进户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强化物业管理

为保证广大回迁安置居民的居住环境,回迁安置小区由物业供热管理部门按《舒兰市棚户区改造回迁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工作。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分配领导小组。成员由棚改办、拆迁办、产权处、街道及相关回迁户代表组成。建设、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秩序;纪检、_门要加强监督,对在棚户区回迁安置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保证回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原址回迁合同范本 第5篇

为了保障回迁居民回迁安置利益,维护回迁安置秩序和回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回迁人及时得到安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迁安置组织机构

回迁安置领导小组:(略)

成员单位:温泉管委会、公安局、_、司法局(公证处)、_、房产处、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温泉寺社区)、小市镇人民政府(青石岭村委会)、金沙集团等。下设:

回迁安置办公室:(略)

回迁安置工作组:

1、秩序维护组,公安局、_工作人员

2、政策咨询组,管委会、房产处、金沙集团工作人员

3、叫号引导组,管委会工作人员

4、资格审查组,管委会、温泉寺社区、青石岭村委会工作人员

5、选房公示组,温泉管委会工作人员

6、公证监督组,_、司法局(公证处)、温泉社区、青石岭村委会工作人员

7、收费结算组,管委会工作人员

二、回迁安置执行政策

回迁安置执行本溪市146号、152号、153号文件及原管委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三、回迁安置原则

在公证处监督下,按照文件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温泉寺《住宅产权置换补偿协议》或《农业户产权置换补偿协议》或《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按照签订“协议”编号的先后顺序排列,确定选房顺序,先签“协议”先选房,后签“协议”后选房;“协议”中明确具体回迁位置的不在排序之列。

四、回迁安置范围

温泉寺动迁区域内,凡签订“协议”的搬迁户,均在此回迁安置范围内。

五、回迁安置户型、面积

1、回迁安置楼盘:根据回迁房源情况,除天著西路6号楼外,其余13栋为回迁安置楼房。

2、回迁安置户型:一类基本套型(45㎡)、二类基本套型(60㎡)、三类基本套型(80㎡)。

回迁房屋建筑面积确定,最终依据本溪县房屋产权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户型及实际面积详见公示板。

六、回迁安置房号确定

1、按照回迁安置方案规定,按签订“协议”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

2、对没有“协议”编号的回迁户按照签订“协议”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序,待所有有“协议”编号的回迁户全部办理完回迁手续后,再选房。根据原管委会意见有房源给予安置回迁房,无房源的给予2300元/㎡货币补偿。

3、办公用房集中连片提前回迁。根据《本溪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家庭成员中有盲人和重度肢体(仅限下肢体)残疾人(二级以上)可提前回迁一楼。

七、回迁入住时间

回迁安置时间确定为20XX年12月1日,入住时间即为20XX年12月。

八、回迁选房时间

20XX年12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1—50

20XX年12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51—100

20XX年12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101—150

20XX年12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151—200

20XX年12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201—250

20XX年1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251—300

20XX年12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301—350

20XX年12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351—400

20XX年12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401—450

20XX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451—500

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501—550

20XX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551—600

20XX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协议”号601—646

无“协议”编号20XX年12月14日至16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3:00)

九、选房操作办法

1、金沙集团负责提供回迁安置房屋资源。含户型、建筑面积、门牌号。

2、选房当日,回迁人持“协议”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证件参与选房。经资格审查组审核认定、公证处现场监督,填写《选房顺序号(卡)》进入预选区预选回迁房屋,每次进入预选区5户。

3、依据《选房顺序号(卡)》由回迁人自行选房,每户准许二人以下进入选房办公区,5分钟内叫号3次未到者,选房顺序号顺延,每户选房时间限定为10分钟,选房超时由相邻顺序号先选,原顺序号顺延,以此类推。

4、回迁房屋选定后,选房公示小组填写《回迁选房确认单》,经回迁人签字,经办相关人员签字转收费结算。已经被选走的房源,工作人员立即在选房公示板上做出标记。

5、回迁人持《回迁选房确认单》转费用结算组办理各项费用结算,费用结清后收费结算组相关人员在《回迁选房确认单》相关栏内签字,转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出具《回迁进户通知单》。回迁人持“协议”及《回迁进户通知单》到回迁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6、回迁人欠缴回迁房屋差价款的不予出具《回迁进户通知单》。

7、按照回迁安置方案,委托他人办理回迁手续的,代理人应该携带书面委托书、“协议”、回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由代理人在选择房号具结书上签字确认。回迁人已故的其继承人应提供遗产公证书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前来办理进户手续。

8、未按时到场、手续不全的和亦未委托他人代理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转入后期选房。可按照本方案选房办法实施,排列顺序顺延至下一次选房工作日末。

9、对于发生买卖回迁合同的,本次回迁仅对原回迁人办理相关回迁手续。

十、回迁楼户型及费用结算

温泉寺地区回迁户办理回迁手续应结算的费用由三部分组成:增减面积款、房租费、欠款。

1、增减面积款

产权调换的房屋按照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予以安置,分别为:一类套型45平方米,二类套型60平方米,三类套型80平方米。增减面积差价款为2300元/平方米。(特殊说明:被搬迁人按照回迁房屋实测面积与原房照面积增加部分,被搬迁人按2300元/平方米的标准自行承担办理房照时的各种税费。)

2、房租费

房租发放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此前发生的房租由管委会对回迁人一次性结清。对于签订“协议”时提前预支的房租,到房租发放截止日期后的剩余部分,由回迁人返还提前预支的房租。20XX年12月31后未办理入住的,房租费一律停发。

3、欠款

截止选房当日回迁人一次性结清所欠款项,否则不予办理进户手续。

十一、回迁公告

本溪市电视台、本溪县电视台、本溪日报、本溪县报、温泉社区公告栏发布回迁公告。

原址回迁合同范本 第6篇

xx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

兹定于20xx年10月15日—10月24日对未央区xx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进行回迁安置。届时,请按照《回迁安置宣传手册》中具体说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一、每天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点:

1.安置政策宣传及户型图分布地点:浐灞二路东段西安浐灞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2.选房地点:

三、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

1.《房屋拆除通知单》;

2.《泘沱村拆迁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单》;

3.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私章;

4.产权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人经办,经办人除携带1、2、3条所需证件外,还应携带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经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私章。

请相互转告,过时责任自负。

(具体选房时间以回迁安置通知为准)

xx村城改项目回迁安置办公室

20xx年10月13日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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