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运营部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以“救死扶伤、服务人民健康”为理念,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环境为目标,积极创建平安医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切实解决医疗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平安医院”。经过努力,力争达到“平安医院”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1、组织机构健全。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
2、医疗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执业行为,不超范围开展医疗项目,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刊发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不雇用“医托”,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3、医患关系和谐。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探索建立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平台,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自觉遵守_规定的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医疗纠纷明显减少并能及时妥善得以化解,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群众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秩序、环境等综合满意率达85%以上。
4、职能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医院在“平安沙雅”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承担我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救治任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健全急诊抢救制度,切实做好艾滋病、性病监测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医疗信息。
5、内部管理有序。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护人员及职工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参与xx组织活动,杜绝黄、赌、毒违法行为。毒麻、精神、放射性物品及各类危险品管理安全规范。无发生各类责任事故。
6、防范体系完善。认真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内部治安得到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盗抢扒窃现象明显减少,有效保障单位和就诊病人的财产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规范消防设施设置,健全和落实消防管理等各项责任制度,火灾隐患得到及时处置,确保无火灾事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自身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交通、设备事故,确保医院安全。
四、工作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指导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2、院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日常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动与卫生、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向社会公开平安创建和医疗安全工作情况。
3、医院要积极落实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工作要求落实创建“平安医院”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把创建“平安医院”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对医护人员、职工的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妥善处理各种医疗纠纷;加强内部的治安防范和病房、门诊的安全管理,加快报警监控系统的建设,提高技防水平,健全值班、巡逻和门卫制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监督机制;加强易燃易爆物品、毒麻药品、药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内部管理机制、突发事件防控应急机制和检查监督机制,扎实做好“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4、创建“平安医院”机构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做好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不低于95%。
医共体运营部工作计划 第2篇
为深入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推动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制定本行动方案。未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地市可参照本方案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对县域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以强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县域医共体“总院+分院”组织架构,逐步实现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等六个方面的统一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县域内上下信息联通、医防协同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着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头痛脑热在镇村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的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15个地市7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明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大部分县(市、区)的县域内住院率达85%左右,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全省县域医共体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县域内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患者逐渐回流县域、下沉基层,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组织机制。加强党对县域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健全高效有力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领导体制,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管委主任,医管委日常工作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承担。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县域医共体建设事宜。选优配强县域医共体领导班子。完善县域医共体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将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支持县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联合社会办诊所等组建县域医共体,作为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院、护理院加入县域医共体。(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实现人员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18号)关于统一人员管理各项要求和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县域医共体总医院(以下简称总医院)拥有对各分院负责人的任命权。大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到2024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内部人员统一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全面落实财务统一管理。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_印发〈关于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卫规〔2021〕9号)要求,建立县域医共体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新机制,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积极推进成本和绩效管理,加强资产的统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到2023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财务统一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省级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县域医共体结余留用资金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县域医共体人员薪酬或奖励。患者在县域医共体内部转诊医保起付线连续计算。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从事后稽核转为事前提醒和事中监管,对推诿病人、降低服务质量、转移医疗费用等损害参保人利益行为开展重点监督,动态监测县域医共体医疗费用、转外就医、基金运行等情况,设置预警阈值并开展数据分析,及时向县域医共体反馈信息并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县域医共体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完善内控约束、绩效管理制度,形成相互监督、合作高效的利益共同体。(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五)着力推动总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大省市三甲医院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帮扶力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总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进一步发挥总医院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县域服务体系整合为抓手,提升总医院专科能力,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与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百县工程”、“组团式”紧密型帮扶总医院等各项行动紧密结合,以利益共享机制引导优质资源下沉,提升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中80%的总医院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国家推荐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六)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县域医共体慢病管理中心、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18项运行指南,将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串联,引导县域医共体建立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构建县域医共体“总院+分院”“专科+全科”“全县域运作、上下贯通”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到2025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县镇一体化的分工协作、分级诊疗运行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七)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拓展服务项目,通过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获取合理报酬,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到2023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全部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八)建立县域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构建全县域分级分层分流的疫情防控体系。县域医共体要建立公共卫生统筹管理机制,各医院要明确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加强基层防控能力。要完善县域医共体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上下联动,全专融合,提升县镇村一体化的慢病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县域医防协同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疾控中心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九)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各地要根据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际情况和县域内居民疾病谱,结合诊疗需求,按照功能互补、差异化发展的要求,科学制定实施各医院特色科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通过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方式,下沉人力、技术、管理等各种资源,推进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完成特色科室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的门急诊量或住院(手术)服务人次、诊疗技术服务性收入,要分别达到该机构年对应指标总量的20%—40%。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中7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等各种资源共享中心在县域内全域运行,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各分院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培训。到2023年,基本实现县域医共体各分院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形成“基层检查+县级诊断”格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一)加强药事同质化管理。建立县域医共体药事同质化管理机制,落实总药师制度。鼓励总医院建立审方中心,规范处方点评,实现药品的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加快药学服务下沉基层。加强合理用药同质化培训,加快药学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县镇远程药学服务,切实提高各分院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内部全部实现药事服务质量同质化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省_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医共体运营部工作计划 第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建设“健康郎溪”的重要举措,是我县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协调解决运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按照“两包”和“三单”要求,大力支持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医保管理部门要将医保资金实行按人头总额预付,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预拨到位,体现分级诊疗的改革要求。财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县卫健委负责统筹指导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县域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落实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事项等。宣传部门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图,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责任到人、抓紧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将对本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对未按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切实做到有责任、有监督、有落实,确保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v^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32号)、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医改办发〔20xx〕15号)、省卫健委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xx〕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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