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1篇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法律法规,举办法律讲座,增强职工法治素养。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推行依法行政,全局有43名职工取得执法证。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程参与审核把关。四是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协议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到位,不搞选择性执法。
2021年上半年,开展多次专项稽查和全覆盖检查行动,共追回医保基金万元,协议扣款万元,行政处罚万元,对医保医师扣分21人次,并实行“一案多处”,将相关违规违法线索移交卫健委处理17人次,线索移交公安机关3个、移交检察院1个,有效地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震慑,挽回医保基金损失,维护了基金安全。
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2篇
按照省市关于医保扶贫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县继续落实医保扶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实施资助参保,共资助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参保66461人,其中:特困人员3609人、低保对象27357人;资助参保金额万元,其中:特困人员万元、低保对象万元。
我局会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摸清贫困人口底数,充分发挥乡镇医保办和村两委作用,实现贫困人口信息实时对接,及时标识,完善台账,防止产生新增及流动贫困人口断保、漏保问题。经与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最新脱贫人口信息数据比对,截止2021年11月12日,我县2014、2015已脱贫人口31999人、2015年底以来脱贫人口65275人;截止2021年10月15日,脱贫不稳定户174人、边缘易致贫户6605人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61人已经实现应保尽保。我局定期筛查系统中有无未参保的脱贫户和低保等重点人群,对未参保的人员及时催缴,确保享受医保政策,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3篇
我县继续执行原有“351”、“180”等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继续落实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规定。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县健康脱贫“351”受益7426人次,政府兜底资金支出万元;“180”受益73490人次,“180”补充保障资金支付金额支出万元。
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4篇
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做好省内和省外脱贫人口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得超过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合规费用。脱贫人口省内就医医疗救助在出院时享受“一站式”结算,对于省外就医的脱贫人口,局居民医保中心根据医保数据筛查出脱贫人口省外报销记录,并进行计算和统一审核,根据规定予以救助。
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县脱贫人口就医共计受益393216人次,“三保障”资金支出共计万元,基本医保受益376211人次,支出万元;大病保险受益18504人次,支出万元;医疗救助受益106430人次,支出万元。
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5篇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医保扶贫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及费用管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严控不合理医药费用,将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
(二)持续优化服务,全面落实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进一步完善“一站式”结算,规范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服务,加强与分级诊疗、规范转诊等政策衔接,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继续按照“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及时兑现医保待遇,让脱贫人口看病报销少跑腿、不跑腿。
(三)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动态管理,确保重
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6篇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入户提纲,及时召开各乡镇医保办工作人员会议,对排查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认真部署,要求各乡镇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要对标对表,迅速落实。
我局经排查发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农户中存在负担不起医疗支出、有病人不去看病的问题18个,省外住院就医费用未及时报销的问题5个、家庭成员中存在有慢性病未办理慢性病证问题40个以及2016年以后的脱贫户住院交押金问题2个。截至10月底,排查出的65个问题,均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建立“四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
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7篇
以医保扶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为抓手,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完成医保扶贫各项任务,全力抓好贫困人口全员参保、慢性病证办理等工作,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医保政策“应享尽享”。
截止2021年5月底,共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66422人,其中:特困人员3609人、低保对象27357人;资助参保金额万元,其中:特困人员万元、低保对象万元。截止2021年5月底,全县脱贫人口住院累计兜底1526人次,累计报销万元,其中:基本医保万元、大病保险万元、城乡医疗救助万元、政府兜底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截止2021年5月底,全县脱贫人口慢性病门诊“180”享受40262人次,累计报销万元,其中:综合医保累计报销万元、“180”补充保障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
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8篇
灵璧县承担精神类疾病住院按床日付费、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全力推进各项政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灵璧医保工作总结 第9篇
我局针对慢性病证办理跨时长、材料要求高、手续繁杂、办证慢的问题,对已脱贫人口在医保系统中筛查慢性病就诊记录,经居民医保中心业务人员审核后直接进行慢性病标识和发证。对普通参保居民,3月18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城乡居民慢性病办理相关问题的批复》,简化了办理流程、减少提交手续、增加办理渠道,可以就近在乡镇(开发区)医保办或县行政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窗口办理,最大程度方便参保群众办理慢性病证、及时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我局通过医保系统主动筛查十几种重症、特殊的慢性病就诊人员信息和诊疗记录,发现其中有慢性病就医记录而未办理慢性病证的患者,及时将名单下发到乡镇医保办,由乡镇医保办工作人员联系其准备慢性病申请材料,帮助其申请慢性病证。
局各经办机构利用基金结算和管理系统的大数据,安排专人实时监测,对大额医药费用患者进行筛查比对,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对于自付医药费用累计2万元以上的监测对象,由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统计,并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和民政局等部门反馈。
针对意外伤害调查难、认定难,难以及时享受医保政策的问题,我局和人保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通过专业的理赔团队,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快速办理理赔案件,即保障基金安全又让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三、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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