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促进就业方案范文 第一篇
(一)实施南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加强对南疆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下同)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到2018年,职业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覆盖全部有转移就业愿望的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全面提高就业技能和语言能力,适应岗位需求。
(二)实施南疆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工程。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南疆地区乡镇(村)开办“卫星工厂”,积极吸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对南疆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困难企业和农业经济组织新招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签订9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南疆地区企业新招用当地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按季将岗位补贴直接拨付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鼓励到企业就业。
(三)实施南疆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程。畅通南疆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大力支持南疆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疆内和内地就业,对成功推荐、介绍、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疆内其他地州市就业9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组织实施单位奖励;对成功组织转移内地企业就业9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组织实施单位奖励,其中,对家庭夫妻工以有组织形式到内地企业就业,时间在9个月以上的,给予每对夫妻每年1000元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新疆农业促进就业方案范文 第二篇
(二)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充实完善就业政策内容,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对社会各类正规就业岗位和非正规就业岗位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的,给予分层次、分类型的就业政策支持,扩大有效就业岗位空间。对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和女性劳动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劳动力、贫困家庭劳动力、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给予鼓励性、差别化就业政策支持,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对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家庭劳动力、有创业意愿人员、企业在岗职工等各类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实施针对性、项目化的专门职业培训、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劳动力资源整体就业能力。
(三)建立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全面开放,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市场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人事劳动档案管理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努力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区每个乡镇按标准建设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在全区每个行政村要有专兼职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或专职信息员,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新疆农业促进就业方案范文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_、_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让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高质量发展中助力共同富裕,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在全省每个区(市、县)各选择2-3个社区试点推广“三公里”就业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逐步建立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工作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业,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二)全省组织不少于2万名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等,到企业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三)全省组织招聘会不少于1万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5万户次,达成意向数不少于20万人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省内就业人口输出地和用工地“匹配难”等问题,助力“双招双引”和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四)全省组织技工院校招收不少于5万名初、高中毕业生等适龄青年进行新技工系统培养,将其培养为合格的中、高级技工,实现技能就业、高质量就业,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三、实施内容
(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计划。
2.对接机制。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确定实施“三公里”就业圈模式,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向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可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三公里”就业圈,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依托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招聘系统或第三方自建系统,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补贴办法。
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6个月以上,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登记或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范围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服务同一名劳动者多次、或不同岗位稳定就业的,补助次数每年每人不超过一次。
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连续3个月以上,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情况记录,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服务同一名劳动者多次、或多岗位灵活就业的,补助次数每年每人不超过三次。
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引导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服务等情况记录,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帮扶计划。
1.对象范围。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等,见习期间为3-12个月。
新疆农业促进就业方案范文 第四篇
1.转变就业观念.要帮助就业者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和择业方式,从事不同于传统固定工作的创新工作方式,一方面适应了企业的用工需求,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新疆劳动者观念转变的难度大,要依靠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力量,扩大宣传教育,扩大现代经济文化的覆盖面,以推动就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2.鼓励灵活就业.要发展灵活就业形式,需要劳动部门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出台具体的鼓励措施,如对部分人员实行税费减免、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等.对灵活就业来讲要求就业者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熟练的劳动技能,因此相关部门要对灵活就业人员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工作.
3.创造良好环境.要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法制建设,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应有的权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服务体系.灵活就业形式将会在缓解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和解决就业增量难题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4.进行必要的职业指导.建立职业指导制度,通过就业服务机构对求职者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身的工作.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者,可将其纳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库,为其存放相关档案,并尽快向有需求意向的用从单位联系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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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军.新疆第三产业发展及其就业效应研究[D].新疆:新疆大学,2009
[3]陈聪.技术进步对新疆就业的影响研究[D]新疆:新疆财经大学,2009
[4]谷蕾.新疆地区产业结构变动对就业增长影响问题研究[D].新疆:新疆大学,2006
总结:本论文可用于就业劳动力论文范文参考下载,就业劳动力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用文献:
新疆农业促进就业方案范文 第五篇
为创新就业扶贫工作机制,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免费培训贫困劳动力,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对贫困户中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力实行“一对一”的就业创业帮扶,实现稳定就业,就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贫困家庭的工资性收入增加,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1、提升就业技能。
①实施“金蓝领工程”,根据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企业开展扶贫对象培训实行经济补助(按照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标准给予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②为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优先安排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达到了规定时间和要求的,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③对于贫困户家庭成员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可优先组织他们免费参加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班。
2、完善补贴政策。凡中介服务机构,成功介绍贫困家庭成员就业达一年以上的每介绍1人给予150元补贴,此中介职介补贴部分可在就业部门职业介绍资金中安排。农村贫困人员中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鼓励能人创业扶贫。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扶贫对象,经就业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给予5万至10万元创业贷款扶持;对带动3人以上扶贫对象就业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济组织,经县就业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给予10万至20万的贷款扶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沟通协调。
就业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服务对象较多,贫困对象就业技能不足,涉及企业、培训机构及经费等问题。成立县就业扶贫工作联动服务小组,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2、务求工作实效。
就业扶贫工作要抓住关键,在摸清每个家庭就业适龄人员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扶贫对象参加技能培训的动员工作和组织其参加培训、输送到用人单位上岗等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就业脱贫的典型事例引导村民创业就业。要使用“就业实名制”信息化系统,实现全县用工供求信息共享,切实增强就业服务的效果,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新疆农业促进就业方案范文 第六篇
1.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发展新疆第三产业是扩大其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地方政府要继续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其发展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政府部门要大力支持第三产业中需要政府扶持的行业或领域,从而为工业企业下岗职工和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脱离农业生产而从事商贸服务事业.
2.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新疆地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建设步伐,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要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推进机制和服务机制,引导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创建,形成一人创业成功,多人得到就业的乘数效用.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尽可能多的吸纳就业人员.
3.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产业,通过对中小企业扶持,可以多渠道、多方式的增加就业岗位.管理部门要给创办中小企业一个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取消各种不合理的体制障碍.金融组织要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4.大力发展服务业.服务业的发展是解决新疆就业的关键,努力保持和扩大服务业的就业吸纳空间十分重要,因此政府要引导企业不断寻找新的服务需求和新兴服务业.当地政府部门要认真落实发展服务业的各项政策,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服务业,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开办服务业.要以市场机制调节为主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他们在活跃市场和增加就业方面的作用.
新疆农业促进就业方案范文 第七篇
(一)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兴新众创基地等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力争5年内,全区培育自治区级众创空间60家,建设自治区级星创天地40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到30家,建立50个科技兴新众创基地,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大力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争5年内打造20家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三)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从事科技创业。对于离岗创业的,经本人申请、原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四)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支持高校学生到新兴产业领域创业,切实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补贴标准由每人500元提高到800元。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2016年起,区属普通高等学校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的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实践学分。
(五)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允许农户以农村林权、土地经营权抵押申办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将农牧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推进农村青年富民行动。
(六)强化创业培训服务。把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体系,提供不同创业类型、不同创业阶段的培训服务,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建立创业能力测评系统,对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搭建公共创业模拟实训平台,面向社会提供实训服务。探索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导师服务队伍,对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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