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第一篇
xx年,按照市委市府和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积极做好本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照市委市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积极做好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宣传教育方式得到了全面提高。采取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宣传报道等多种办法,深入到农村、社区和小企业,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了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提高了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更丰富,更有针对性。结合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我局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宣传法律、法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知识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和社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和自觉性。
三是宣传教育方式得到了有效改进。结合“”重要思想教育,我局结合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以农民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了以农民为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是农民法律意识有所增强,自觉性大大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是农民普法教育取得实效,农民普法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农民维权意识和社会公德明显加深,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四是农民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农民维权观念明显转变,维权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农民维权意识明显提高,维权能力明显加强,维权责任明显加大。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普法工作的自觉性不够高,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是部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事件时有发生。
三是部分农民的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面明显拓宽,维权质量明显提高。
四是部分农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明显加强,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维权能力明显增强。
五是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维权责任明显加大。
五、下步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自律,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三是加强自身修养和自律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第二篇
我们按照《中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及监督,认真履行《消费者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消费者和广大市民消费的知晓度
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和支持广大市民积极消费,自觉维护公共利益。我们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标语,发送各类宣传文稿,提高社会公民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我们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到检查中。
我们通过开展“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使社区居民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切实履行自觉参与的义务和责任,使广大市民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切实履行自觉参与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的发展。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为保护⾦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融市场健康运⾏,维护⾦融稳定,xx银⾏xx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开展⾦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确保取得⼯作实效。
主要⼯作开展总结如下:
⼀、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机制。
按照上级⾏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xx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管理办法》,明确分⾏渠道管理部作为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牵头部门,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作⼈员,负责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作。
⼆、提⾼⾦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详细解释,对重⼤事项进⾏特别提⽰。
在⽹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公⽰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为。
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
除法律法规和中国⼈民银⾏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提供个⼈⾦融信息。
提供的个⼈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化。
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位置公⽰投诉⽅式和联系查询⽅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
对⽀⾏、⽹点、分⾏部室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
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
相关责任部室和⽀⾏,对确属短期内⽆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
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
五、积极开展⾦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独⽴的公益性⾦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的⾦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融消费者权益⽇”、“普及⾦融知识,守住‘钱袋⼦’”、“普及⾦融知识万⾥⾏”、“⾦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消费者普及⾦融知识,提⾼对现代⾦融的认知⽔平,帮助其树⽴正确的⾦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第四篇
XXXX为建立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利用每周三、周四集中学习日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文明服务公约、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员工的金融知识,促使金融知识教育长期渗透到每一个营业单位、每个业务环节,每一位员工。
五、本单位工作亮点
1.为切实加强金融安全保卫工作,实现安全保卫理论知识和实战操作技能的有效转化。6月份,该联社与县公安局联合组织举办了“金融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班”,全县XXXX会计主管、信贷主管、客户经理等90名一线员工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县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全县XXXX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月份,XXXX与县纪委共同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班,观看了纪录片《廉政中国》,全县中层干部、客户经理、党员11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树正气、讲正义、走正道、干正事”的工作作风。
3.在“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期间,组织一批业务精干,表达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宣传队,在城区人口密集区、乡镇集市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传递金融政策,金融知识、信贷品种、服务产品、维权等内容,提升了广大客户金融消费水平和维权意识。
4.在活动期间,组织员工在五四路东段设置宣传摊2个,悬挂横幅,配备4名宣传员统一着装并佩戴授带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咨询,宣传氛围浓厚,效果良好。
6. 2014年3月15日上午,XXXX4名宣传工作人员,统一身披绶带,选择在XXXX县比较繁华、群众较为集中的明大购物中心、光洋百货等路段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条幅,摆放宣传资料,宣传人员面对微笑,热情讲解中间业务、征信系统、信通卡、反假币、电子银行等金融知识,耐心解答如何识别假币等咨询。真正把日常生活中需要了解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传授给广大金融消费者,延伸了金融服务触角,展现了农村XXXX员工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XXXX
xxx年xx月xx日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第五篇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主要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3、《反不正当竞争法》
4、《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6、《商标法》
7、《产品质量法》
8、《食品卫生法》等
(二)消费者申诉的受理、解决
1、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书面材料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
3、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受理申诉,可以立案,填写申诉立案报告表,同时附上有关材料。
5、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6、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三)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
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四)受理部门
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第六篇
我⾏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在监管部门与上级⾏的指导下,认真执⾏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的有关精神及要求,建⽴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消费者各项权益,进⼀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经营⾏为管理,加强投诉监督管理,努⼒提升我⾏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平。
⼀、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是为进⼀步优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委员会运⾏机制,我⾏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委员会⼯作规则》,就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委员会组织机构、⼯作职责等做了进⼀步明确。
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按季定期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委员会,会议主要对监管、上级⾏下发的⽂件、制度、本季度投诉及处理情况等进⾏通报、学习、讨论,并就近期⼯作重点及下⼀步⼯作计划做出安排等,充分利⽤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领导机构平台,强化对全⾏消保⼯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以及具体问题的解决处理,切实发挥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的核⼼引领作⽤。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第七篇
银行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
为探索建立我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履职领域的金融管理与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理州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试点方案》和
《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 XX 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促
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立足人民银行法定职能,结合县域实
际,积极探索金融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保护金融消费者
合法权
益,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
金融安全稳定。
二、维权对象
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三、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全面履职
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职权,采取道义劝告、协商调解、考核评价等非强制手段,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
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
金融业
安全稳健运行。
以人为本,高效便民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畅通投诉渠道,优
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金融维权工作便捷高效。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增
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加强监管,维护稳定
严格履行人民银行法定职责,依法及时查处辖内银行
业金融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金融侵权案件线索追
根溯源,深入剖析原因,查找监管漏洞,完善监管体系,提高履
职效能,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开拓创新,务求实效
针对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
合消费者投诉的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有效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侵权争端,维护金融消费
者合 权益,努力实现金融普惠
四、组织领导及办事机
由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
强,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支行金融消费者权
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春
副组长:
杨国 马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管理股,由田波同志兼
办公室主任,杨国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
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维权领域及部门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对照人民银
执法检查目录的相关规定,维权领域及责任部门如下:(一)征信领域:信息异议、非法采集信息、信用报告
非法或不当查询或使用、超期处理等。责任部门:综合管
理股;负责征信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银行卡领域:违规办理银行卡业务、信息披露不全面
或不充分、收费标准不透明或不合理、资金安全缺乏保障、收单业务不规范等。责任部门:基础业务股;负责银行
卡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票券领域:违规签发票据、违规压票退票、截留挪用
客户资金、无故拒绝付款、不按规定办理挂失止付,国债
交易价格欺诈、挪用债券、拒绝兑付、违规收取费用、不
按规定为存款人开立、变更、撤销账户等。责任部门:
基础业务股;负责票券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人民币流通领域:违规收付人民币、假币收缴与鉴定、残损币兑换、法定货币伪造变造等。责任部门:基础业务
股;负责人民币流通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反_领域:违规泄漏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等。
责任部门:基础业务股;负责反_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履职范围内实施的侵犯金
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它行为。责任部门:根据侵权行为
性质确定。
以上维权领域的责任部门,要严格公正执法,稳步推 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工作机
投诉举报机
1支行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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