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木出口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转让公墓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转让的公墓现状及范围

甲方在 公墓整片排(包括尚未出售墓穴 孔);配套设施包括管理房、厨房、厕所、桌椅、办公用品、音响设备、现有剩余石材、用水用电、公路、通道、风景树、水潭、鱼池、平地、绿化地、墓地空地等等,自愿将该公墓及一切配套财产转让给乙方建设、经营、管理、维护。

二、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整。

三、转让方式

甲方同意将该公墓(包括本合同第一条内容)及其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

四、付款方式、时间

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办结一切交接手续后一日内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余款 元在乙方经营管理 个月内确认甲方无违约后付清。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将与经营该公墓有关的一切证照、批文、合同、协议、文件等一整套材料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交付给乙方;任何需要变更的事项(包括与 人民政府、市民政局等的有关系变更事项等等),甲方应办理并及时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日后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项,甲方仍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

2、甲方保证现有该山坵湾公墓不存在权属争议,建墓各项用地已经理赔清楚。若出现山坵湾自然村或溪坪尾自然或七蒲村村民的干涉,由甲方负责理清,不累及乙方;若出现洋头自然村村民的干涉,由乙方负责理清,不累及甲方。

3、本转让前所形成的债务归甲方承担,因违法违规经营遭受处罚的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转让后所形成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因违法违规经营遭受处罚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甲方确认现有公墓尚余孔墓穴未出售。若实际状况与此有误差,则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实际尚未出售墓穴多于 孔,乙方应按每孔 元补充支付给甲方;若实际尚未出售墓穴少于 孔,甲方则应按每孔元支付给乙方。该多还少补款项可在往来款中直接支付或扣收,也可另行支付。

5、本合同签订后对该公墓各个墓穴每年应收取的管理维护费由乙方负责收取归乙方所有。

6、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事项并离场;乙方随即进驻,一切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享。

六、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严守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应完全、全面履行合同忠实履行己方各项应尽义务,不得擅自终止履行合同。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若有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转让款的30%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棺木出口合同范本 第二篇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使用墓地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卖给乙方墓地坐落于,面积为 平方米。该墓地总额为 元人民币 元,一次性结清。

第二条,乙方以后在使用或进棺甲方不得干涉。甲方负责照料墓地,保证墓地的设施、配置完整,免遭人为破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转让及买卖该墓地。

第三条:

1、合同期内如发生因国家政策变化或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实施,双方免责。

2、若非不可抗拒力原因,合同期内甲方未尽职责,致使乙方墓地或其设施遭到破损,

3、未经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自行终止本合同,按购墓费总额的20% 向对方缴纳违约金。甲方违约,应全额退还乙方购墓款。

第四条:

1、如在合同执行中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予以解决。如未能取得协商—致,可委托调解或依法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棺木出口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卖方)

乙方: (买方)

乙方家乡因大布上政府征地开发市场和修高速公路没有墓地,经双方商量甲方愿将下雷布凤形立自留山出卖肆穴墓地给乙方。每穴宽3米长4米,价格每穴肆仟元,合计壹万陆仟零壹元整。

自签字之日起,地款两清,并再协议如下。

1、位置:第一只在赖母桂英右边隔碑石2尺处。第二只、第三只在巫母 下面一横中间。右边靠张氏古墓,下面并要用砖搏坑。第四只只在再下面一横坐向右边。

2、自付款之日后,无论是葬墓之前,或葬墓以后如果有其它纠纷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拦乙方葬墓。

3、恐今后生端,特此为凭,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人要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

棺木出口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 )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六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七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_____

棺木出口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身份证(执照)号码:

XXXXX园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开发建设的经营性陵塔墓园,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xxx《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墓位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墓位基本情况:

1、甲方园区内所有墓(塔)位式样、规格、材质、墓(塔)区室内外装饰、地面硬化面积、环境配套、高度、朝向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建造,乙方可在规划内自由选择经甲方认可的墓塔位产品。

2、乙方在XXXXXX园选定 园 区排号墓位作为安葬(放) 骨灰(骨缸)使用[限葬(放) 位骨灰或 位骨缸]。上述墓位的定制墓型为 型 穴,墓位的墓型规格、建设标准等参照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二条 费用:

1、销售总价为人民币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墓位销售价(墓位土地使用、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元、墓塔位前20年长期管理费元、工本费(安葬证每本元)。即每年管理费按该产品实时总价的千分之五计价。

2、墓位前20年管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前20年期满后30日内乙方应足额缴交下一个20年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实时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清墓位土地使用及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前20年管理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交付上述墓位,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三条 墓面制作:

1、甲、乙双方就墓面制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如碑文刻字、墓面完工合格后的交付日期等)签订《墓位建设工程单》,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文字内容真实、合法,甲方对乙方墓志铬内容有审核的权利。

2、为保持甲方陵园墓区的统一规范,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不得随意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构件。

3、甲方应于墓面制作完工后的3日内通知乙方验收,验收以《墓位建设工程单》为标准。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15日内到陵园办理墓面验收手续,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4、甲方按规定向乙方发放《安葬证》。

第四条 墓位的保修与维修:

1、经乙方验收合格的墓位由甲方负责保修。墓位基础保修5年,墓石保修3年。保修期内出现的墓位质量问题,甲方免费维修或更换。保修内因乙方擅自拆卸、不合理使用导致的损坏,免除甲方保修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及超出保修期的自然损耗造成的墓位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3、保修期外,墓位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若需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墓园管理:

1、乙方在陵园内进行安葬(放)、祭祀活动时应自觉遵守殡葬法规及甲方园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在陵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2、陵园内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配合。

3、鉴于陵园属公共场所,乙方自行置于墓位上的祭祀用品、装饰品,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不负管理责任。

4、乙方已安葬(放)的骨灰、骨缸,因特殊原因需起葬迁移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收回原购xxx、《安葬证》原件后方可迁葬;迁葬后原墓位按甲方规定及有关殡葬政策处理,甲方退还剩余管理费,其他费用不予退还;迁葬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墓位销售使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消灭,即本合同解除。

5、乙方对甲方墓园管理质量不满意的,有权向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出现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墓位,骨位等由甲方深埋处理;

(1)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

(2)擅自转让、转变的;

(3)超过3个月不缴纳续期管理费,经甲方通知催告,并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告后三个月仍未缴纳的。

3、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的。

第七条 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若有对本合同及《墓位建设工程单》的变更,应当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或进行书面确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对于验收中存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甲方在其职责范围内应无偿予以解 决。因乙方提供内容有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交付墓位日期相应顺延。

2、乙方墓(塔)位内安葬(放)的所有骨灰、骨缸如发生遗失,甲方一次性按乙方所交年管理费的20倍(每座)赔偿乙方损失(乙方未交管理费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乙方放入墓(塔)内的随葬品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未尽到管理义务造成的墓位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

4、乙方入园安葬(放)、祭祀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乙方逾期缴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按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构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若在甲方告知10日内未恢复原状的,由甲方予以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已具备购买的合法资格,并保证已得到其他亲属的授权签署本协议,乙方亲属之间有关墓位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乙方亲属之间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或另有)约定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手机)号码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原始地址、信息寄送的有关通知在发出15日后,视同送达。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原始地址、信息有误造成的送达失误,甲方概不负责,并视同送达。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乙方缴清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所列费用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棺木出口合同范本 第六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棺木出口合同范本 第七篇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墓地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墓地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墓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村村民委员会第 村民小组甲方的责任山上,占地积 平方米;地址:林村背黄泥岭。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支付甲方墓地租金款共计人民币¥: 7000元(大写:柒仟 元整);以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一次xxx付清。

第四条 双方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出租的墓地产权清楚。如因该墓地产权不明等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保证乙方人员上山及进出该墓地的道路畅通,对上山便道进行及时维护。

4、乙方系替长辈承租墓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终止合同规定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协助乙方根据实际政策向征地方申请办理墓地迁移补偿金,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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