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事业单位公告范文 第一篇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两个科目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地点由州级考务组织部门综合疫情防疫要求和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本次考试不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需自带考试文具。严禁将各种手表、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

(1)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2)医疗卫生类(E类)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类别作答相应部分。

3.笔试成绩公示

文山事业单位公告范文 第二篇

2022-04-09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4月24日18:00

缴费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4月26日24:00

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6日至开考前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为加强文山州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全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xxxxxx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xxx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规定,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招聘计划》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考。

  (二)定向招聘的对象

  1.符合条件的驻文山州军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

  2.符合条件的文山州内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3.符合条件的文山籍退役士官士兵。

  4.符合条件的文山州村委会(社区)优秀村干部。

  5.符合下列条件的云南省到农村服务基层“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8年、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7年、2018年、2019年由共青xxx、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xxx、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xxx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xxx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2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其中: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州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的面试由所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报名办法

文山事业单位公告范文 第三篇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文山事业单位公告范文 第四篇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4月24日18:00至4月2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1.专业认定

(1)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2)所学专业名称未在招聘计划“专业需求”中时,报考人员查看教育部专业目录,对照自己所学专业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或详细咨询招聘单位予以了解。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并在“主要所学课程或相关资格证书”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或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单位根据填报信息,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学历认定

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生源地或户籍认定

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报考人员根据生源地或户籍的所属地判定是否满足此项限制。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身份证号码以“5326”开头的,无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导致户籍发生迁移的,均认定为文山州生源,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栏为“文山州”的岗位要求。

(2)生源地和户籍不属于文山州内各县(市)的考生,报考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文山州各县(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文山州各县(市)。

4.毕业年份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予以证明,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5.笔试加分认定

(1)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xxx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加3分,大学专科毕业生加分,中专毕业生加1分。符合加分的少数民族,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根据《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文件)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银牌获得者笔试成绩加40分、铜牌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0分。在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交《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就业加分认定表》,文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分认定,咨询电话:0876—2190662。

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备加分条件而未选择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具备加分而选择加分的,按有关政策处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文山事业单位公告范文 第五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xxxxxx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xxx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㈠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㈡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基本招聘条件

㈠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xxx国籍;

2.拥护xxx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新进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0年5月11日至1998年5月10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8.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16年5月10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在文山州大中专院校就读且户口已转入学校的2016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视为文山州户籍,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市)的户籍限制,部分岗位对户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的户籍条件为准。

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6年毕业生除外);

年以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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