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主机更换规范文件 第一篇

15.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及规范、规定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使用、与各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清洗、验收、创优、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除下列条款中风险范围的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

(1)工程量;

(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直接造成的费用增加;

(3)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

(4)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5)发包人确认的其他费用。

工程价款调整

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除一般的规费、税金可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分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实际征收及缴纳情况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认真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描述是否一致,如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约定答疑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核对后进行调整。施工中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施工图纸不符或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全面的,以图纸描述为准,结算时投标人报价将不予调整。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综合单价应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

A、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应按下列方式调整:

当Q1>时:S=×P0+(Q1-)×P1

当≤Q1≤时:S=Q1×P0

当Q1<:S=Q1×P1+×(P0- P1)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且以最终核定的结果为准;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按上述方法确定单价;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则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予调整。

材料价格不可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

人工费价格不可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风险,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市有关规定。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标底及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视其为废标处理。

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前附表)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招标答疑)及其技术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9年版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0】38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以及招标时适用的各有关政策文件等;材料价格参照2020年第10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及市场价。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

税金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一般计税方法执行。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环境保护税

A+B+C-D

社会保障费

A+B+C-D

住房公积金

A+B+C-D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费

基本费费率

A+E-D

标化增加费

A+E-D

扬尘污染防治

增加费

A+E-D

税  金

税   金

税前造价

注: A、计算基础: A 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B 为措施项目清单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E 为单价措施项目费。  

B、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 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

消防主机更换规范文件 第二篇

1.工程概况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招标范围:

南通市城中小学消防设施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现场条件

    (1)现状:  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现场内施工用水、电(含水源、电源、管线接入)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已通。

(4)其他: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实行后审)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安全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含消防设施维护)

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消防主机更换规范文件 第三篇

22.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2.1   种方式

22.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23.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6.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纪委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8.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0.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消防主机更换规范文件 第四篇

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

8.投标文件应包括。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加盖公章);

(3)投标函;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诚信承诺书;

(9)踏勘确认函;

(10)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为现金。若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保证金形式,收款人、用途、汇款人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供招标人代表查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3.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3.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2.2投标人存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清标软件分析,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相同错误)的,且被评委认定为串标的。

13.2.4投标人已签订《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标准格式)的,自投标之日起,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经举报或区招标监管机构(评标委员会)复核,有悖于《诚信承诺书》相关承诺的,且查证属实的。

1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3.1放弃中标项目的;

13.3.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3.3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执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4条款、35条款的

13.3.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存在上述12.3--12.4行为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的企业将视为遵守以上处理条款。

14.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消防主机更换规范文件 第五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准备 壹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并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消防主机更换规范文件 第六篇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工程名称

南通市城中小学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

南通市城中小学

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6万元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建议品牌:1、海湾;2、松江;3、北大青鸟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

南通市城中小学消防设施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工程报价

固定单价报价

投标有效期

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担保

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

(注:单独递交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踏勘现场

踏勘确认函,截止时间:2022年2月23日17时

提交疑问

时间及方式

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2022年2月22日17时前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

招标控制价

编制依据

招标控制价编制执行:

(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

(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

(5)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0】382号);

(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以及招标时适用的各有关政策文件等;

(8)《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

(9)答疑、补充通知或澄清文件。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大写:陆万元整

(小写:

投标文件

正本 壹 份。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南通市城中小学                 

截止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

提交地点: 南通市城中小学济和楼三楼会议室        

开   标

开标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通市城中小学济和楼三楼会议室

履约担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付款方式及要求

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款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结清余款。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通市城中小学

联系人:韩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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