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禁酒自检自查总结 第1篇
(一)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今年一季度市局组织开展的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否完成,是否还存在漏项;酒类加工小作坊、酒类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或“三小”登记备案,并建立台账档案。
(二)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的原因,是否建立了台账,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得到了落实,风险隐患是否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不合格产品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抽验发现的_不合格产品是否采取了相应处置措施,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和处罚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立案的是否立案,该移送的是否移送,该查处的是否得到查处。
公安禁酒自检自查总结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纪委下发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精神,我公司成立了“酒驾”“醉驾”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了通知精神,领导班子和各专责带头承诺,坚决执行规定,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氛围,认真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并通过全员大会、周例会、微信工作群宣传公布“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员工远离“酒驾”“醉驾”所带来的危害。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0份,形成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公安禁酒自检自查总结 第3篇
XX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散装白酒、酒类经营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酒类生产企业、批发单位、超市、烟酒专卖店、餐饮娱乐场所、散装白酒销售者为重点,严查所有酒类经营单位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查散装白酒是否按规定在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保证所生产经营的白酒卫生、无毒、无害;严查酒类生产企业是否以工业酒精合成酒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酒冒充合格酒、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药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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