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封闭管理演练方案范文 第1篇

一、教职工管理方案

1、各班教师每周一、三、五上午可向班级群内推送教育资源(防疫知识,小游戏,小运动,故事,古诗等)各班做好计划,记录好推送内容,责任到人。

2、教师一定严肃疫情期间的排查工作,首先对自己和共同生活人员的上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瞒报。对幼儿和学生家长排查工作,一定仔细、严格!有问题及时反馈!特别强调紧急排查的时间问题,不要拖和等,微信不回的及时电话联系。

3、老师们手机不能静音!工作群更不要静音!随时待命状态,幼儿园群里有排查等重要消息在半个小时内回复,如果收到社区隔离、流调和被封的信息,马上上报园长。

4、全体教师每日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完成上报个人体温等情况和各班幼儿日报等情况。教师本人及本班幼儿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出现被社区(村委会)贴条封控或进行居家监测的;被转运到集中点进行隔离的情况,大家一定第一时间上报!

5、教师要随时关注属于重点人群、被隔离、收治的幼儿的体温变化,班级出现以上情况的幼儿,班级三位老师一对一地进行追踪,责任到人,一旦出现新情况必须马上上报!

6、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疫情管控要求,任何教师不得以上班为理由外出小区,严格按照管控规定,听从学校的通知和安排!

7、全体教师务必配合好社区,一次不落地完成全部核酸检测,检测完及时填写《教职工核酸检测情况表》及《幼儿核酸情况检测情况统计表》两个共享表格的检测时间,未及时检测的务必上报原因,催促幼儿及时检测。

8、传播正能量,不在朋友圈随意发布非正规渠道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居家。

二、幼儿管理方案

1、按照局统一安排停课,积极参与班级定期推送的教育资源,丰富幼儿生活。

2、每天对自己进行健康监测,继续实行晨、午(晚)检制度。每日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完成上报个人体温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呕吐、腹泻、呼吸短促、等症状的幼儿,执行社区村和校园双报备,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如出现以下几点:

(1)孩子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2)如出现被社区(村委会)贴条封控,进行居家监测的家庭及幼儿;

(3)被转运到集中点进行隔离的家庭及幼儿;

一定第一时间上报给本班班主任!不得瞒报!特殊时期,请大家一定提高警惕,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其次,一定要听从社区(村委会)的安排,一次不落地做好核酸检测,上报教师检测时间!

4、全体幼儿严格遵守区防控措施,在封控区域内,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足不出户;管控区内也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流动,不得离开小区。

5、配合卫健部门和社区(村)认真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务必保证一次不落地完成全部核酸检测,及时向老师上报核酸检测时间,当天未能检测核酸的向老师说明情况,尽快完成。幼儿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不逗留、不扎堆。私自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6、与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通过班级微信群接收相关疫情信息,避免不实信息传播,稳定社会秩序。

门诊封闭管理演练方案范文 第2篇

一、概况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

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

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

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

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

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门诊封闭管理演练方案范文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疫情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疫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疫情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

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疫情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教育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突发疫情舆情分级

根据突发疫情舆情的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舆情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Ⅲ级(黄色):指在日照市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范围较大。

Ⅱ级(橙色):指在山东省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

Ⅰ级(红色):指在国家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极大。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xx区xx小学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教干、级部主任职责:

(1)领导和指挥全校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

(2)根据突发疫情舆情发生、发展、衍变情况,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召集各相关成员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4)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通过正规权威媒体适时适度发布真实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联系卫生防疫、医院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突发疫情的舆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

职责:

(1)负责做好全校突发疫情舆情处置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2)负责舆情事件处置相关信息的统稿、发布工作;

四、监测预警

(一)舆情监测

由学校办公室牵头,会同学校各职能科室,建立健全日常值班带班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收集工作职责,每日实行定时搜索、收集涉及我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的负面舆情信息。

(二)预警工作

学校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日常信息调查研究,做到动态监测,详实记录,及时收集各级涉及我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负面舆情信息,立即上报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三)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依据舆情信息的来源、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等指标,及时提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预案启动指令。应急响应及其响应级别命令发布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联动机制,立即组织开展舆情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机制

舆情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舆情处置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疫情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舆情,并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责任,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处置工作结束后,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对疫情事件发生、发展和舆情应对处置进行总结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

六、应急保障

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确保信息畅通。

2.加强常识宣传,提升信息捕捉、信息分析、信息研判、信息处置水平,最大限度消除因伪舆情泛滥、歪曲事实真相而造成形象受损、社会不稳定等负面影响。

3.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力度,利用典型舆情处置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门诊封闭管理演练方案范文 第4篇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门诊封闭管理演练方案范文 第5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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